中國虎網 2009/8/12 11:37:27 來源:
未知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
衛生局,各有關
醫療機構:
根據《
北京市新增醫療服務項目
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京發改[2004]1908號)相關規定,經對
醫療機構申報的部分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審核,同意設立圖像引導放射
治療等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現予以
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有編碼項目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
衛生部《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以下簡稱《全國規范》)中項目;無編碼項目為未列入《全國規范》的項目,屬本市新增項目。
二、凡公布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的項目,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不高于收費標準執行(見附件1);未公布收費標準的項目(見附件2),醫療機構須按照《
北京市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京發改[2004]1908號)核算試行價格,并進行價格備案。
三、醫療機構開展已公布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須符合衛生和
藥品監督部門的相關規定。
四、開展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的醫療機構要按照明碼標價的相關規定,在提供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名稱和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本通知自2009年8月10日起執行。此前文件與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網站聲明:
1、本網部分資訊為網上搜集轉載,為網友學習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業用途,且均盡最大努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第一時間與本網站聯系,聯系郵箱:tignet@vip.163.com 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妥當處理。對于本網轉載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虎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虎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虎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