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2/4 0:00:00 來源:
未知
據醫藥經濟報報道,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養生意識的增強,保健食品在我國逐漸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產業,然而有權威調查顯示,我國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的現象,有相當比例的保健品為假冒產品,還有一些保健食品隨意加入違禁藥物。群眾對保健品的不信任率竟然達53%,非常不信任則達到了34%。
筆者以為,當下我國保健品市場的混亂現狀緣于如下六種原因:
第一,審批門檻低。
有相當一部分保健品生產企業并不從事產品研發,而是通過申請批號或到當地工商部門注冊的方式直接生產,然后進行夸大宣傳,將產品高價售出,從而走上了“畸形”的道路。
第二,商家誠信缺失。
一般來說,保健食品所起的保健作用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后才能顯現出來。然而,一些不法生產企業為了追求效果的立竿見影,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藥物成分,以求在短時間內取得較好“療效”。
第三,廣告發布不規范。
據中消協統計,從2001年到2004年的4年間,僅僅由食品和保健品廣告違規引發的投訴案件就分別有3223起和4349起,高居投訴榜前列。盡管在短期內獲得了巨額商業利潤,但從長遠來看,其透支的卻是整個產業的未來。
第四,法律欠健全。
從2003年起,我國取消了所有“藥健字”批準文號,保健品被劃分為藥品或是食品。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卻沒有進行同步調整,造成保健食品概念模糊,沒有形成完整的保健食品監管法律體系。這也導致了在保健食品的注冊、監管體制上條塊分割的情況,影響了保健品監管的效果。
第五,違法成本低。
在美國,一旦查實保健品存在廣告欺詐或產品質量問題,則其生產銷售者或者因巨額經濟處罰而傾家蕩產,或者面臨牢獄之災。而我國對保健食品違法行為的處理一般為罰款,違法者通常會在利潤中劃出一部分專門用來對付罰款,因此,這種處理措施根本達不到震懾目的。
第六,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差。
不少消費者“敗”在了促銷人員和促銷廣告的強大攻勢下。消費者往往混淆了保健品與藥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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