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2/25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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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記者陳輝報道: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增設藥事服務費———這不是拆東墻補西墻,糊弄人嗎?!有網友如是說。昨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正式發布,對于《指導意見》的這一核心內容,立即招致網友一片非議。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認為“藥事服務費”不應與“藥品加成”混為一談,甚至以此來抵充醫生的勞動價值,這是不明智的做法。
“患者掏的錢并沒減少”
剛公布的《指導意見》提到,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范圍。許多網友認為,藥事服務費并不能解決目前藥價虛高導致的看病貴問題,患者需要掏的錢并沒減少,不過就是換了個名目。
“沒有考慮改善病人生活質量”
廖新波對此的解讀更為專業,“藥事服務概念是1987年由美國人提出的,是指藥師通過與病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合作,發現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并解決。美國哈佛大學一項研究證明,有藥師參與的藥物治療,可以減少2/3的醫療不良事件和近1/3的醫療費用。藥事服務費,就是因為醫院管理的發展,對藥事安全給予高度重視而提出的一個費用支出。而中國將實行的藥事服務費是在取消藥品加成政策,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中考慮的,并不是從藥事服務的宗旨‘改善病人生活質量’來考慮的。用群眾的話說,是變相的、改良的‘以藥養醫’。”
“用開方多少衡量藥事費很荒唐”
藥事服務費將如何收取?廖新波昨日接受羊城晚報采訪時介紹,現在還沒有一個地方執行“藥事費”,如何收也沒有一個標準。不過廖新波此前的博文中提到,有媒體報道某省衛生廳擬定醫生開每張處方的藥事服務費為3-12元,鄉級醫療衛生機構為3元,市級為12元,省級為8元左右;也有專家建議藥事服務費收取有兩種方案:一是取消藥品加成之后,按藥品費用的百分比收配方費,如15%,另加藥品質量維護費10%;二是按照藥品品種數與處方數收費,例如每一種藥品收1-2元,或每張處方收5-10元,另加藥品質量維護費。
“如果把用醫生開方多少來衡量藥事費的多少可能會很荒唐;如果用開處方的張數來收取藥事費也很滑稽。我經常說,不開藥的處方也是處方,往往是良方。”他算了一筆賬,按照第二種方案,開一盒10塊錢的感冒藥就要收1-2元,或者開一張10塊錢治療感冒的處方就要收5-10塊錢,醫院算起來比藥品15%的加成還劃算!“如果真的是這樣,群眾遭殃了!就算‘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范圍,這種計算辦法與藥品加成制度又有什么區別呢?”,他說。
醫院改革不能“顧此失彼”
采訪的最后,廖新波說,“我們不要就事論事,要全盤考慮,‘顧此失彼’不是公立醫院整體改革的可續性路徑”。他在博文中寫道,在其他補償政策沒有出臺的時候,出臺一個不明不白的藥事費,豈不是將邊緣化的“以藥養醫”又請到新一輪醫改的舞臺上了嗎?醫生的“績效”又怎么不與“處方”和藥掛鉤呢?(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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