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10/19 0:00:00 來源:
未知
省物價局、省衛生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關于貫徹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合理調控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水平,促進衛生事業和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一、醫藥價格改革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二是鼓勵研發創新與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并重;三是促進企業和醫療機構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四是醫藥價格改革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
二、醫藥價格改革的任務和目標。到2011年完善醫藥價格管理政策,合理調整藥品價格,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強化成本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到2020年,建立健全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符合醫藥衛生事業發展規律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醫藥價格能夠客觀及時反映生產服務成本變化和市場供求;醫藥價格管理體系完善,調控方法科學;醫藥價格秩序良好,市場競爭行為規范。
三、改革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明確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相結合的管理方式,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各種醫療服務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改革藥品價格管理。一是調整我省政府定價藥品范圍;二是明確政府定價藥品應遵循“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的基本原則,同時考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價格;三是逐步取消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成,對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后減少的收入,可通過增加財政補助,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和設立藥事服務費項目等措施進行必要補償。
在完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基礎上,省物價局將積極探索健全藥品和醫療服務成本核算方法,建立和完善醫藥市場價格調查、監測和信息采集分析系統,建立醫藥價格監督長效機制,以規范政府定價和生產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的價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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