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2/22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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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31日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31日稱,為保證公眾用藥安全,決定將含右丙氧芬的藥品制劑逐步撤出我國市場。
含右丙氧芬的藥品制劑撤市為何需要設立過渡期?據介紹,右丙氧芬為阿片類鎮痛藥,與其他阿片類鎮痛藥類似,其不正確使用可能帶來一定的成癮性。但與嗎啡、可待因等強阿片類藥物不同,右丙氧芬的成癮性較低。根據藥品說明書的要求,右丙氧芬復方制劑不宜長期、連續服用。按照說明書的指導用藥,停藥時患者一般不會出現明顯撤藥癥狀。但如果長期、連續、大劑量用藥,可能會出現戒斷綜合征。此類患者應咨詢醫生,逐漸減量停藥。
因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做出對含右丙氧芬的藥品制劑進行逐步撤市的決定,旨在方便患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順利停藥,并逐步過渡到其他替代藥品治療,確保患者用藥安全。
據了解,在我國臨床應用中,右丙氧芬復方制劑主要用于癌性疼痛的治療,對于其他原因的疼痛治療應用較少。無論對于癌性疼痛還是其他原因的疼痛治療,均有可替代右丙氧芬治療的藥物。在癌癥疼痛治療原則中,因右丙氧芬存在治療局限性,目前國際上也不推薦使用該藥品。因此,右丙氧芬的撤市不會給患者的治療帶來負面影響。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建議,醫生在過渡期內,不要為新患者處方右丙氧芬復方制劑。目前正在使用該藥品的患者,應及時就診,并向醫生咨詢停藥及替換藥品治療的方案。在替換其他藥品治療之前,患者如需繼續用藥,應對患者進行密切監測,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就診。
與此同時,含右丙氧芬的藥品制劑與酒精同時使用,可降低其毒性反應的閾值,因此用藥期間禁止飲酒或使用其他含酒精的藥品或飲品;與其他中樞神經抑制藥共同使用,如鎮靜催眠藥、抗抑郁藥,可能產生協同作用,增加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在用藥期間,盡量使用可達到鎮痛效果的最低劑量和最短療程,嚴禁超劑量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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