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9/2 0:00:00 來源:
未知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提高全民
健康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近期五項重點改革之一。自2009年8月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來,我國已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成效。
一是基本藥物制度基層全覆蓋提前實現。經過整整兩年時間的努力,截至7月底,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實現了在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中,安徽、黑龍江、上海、四川、重慶、云南、甘肅、青海、寧夏等9個省份還同步在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是基本藥物省級集中采購全面推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出臺后,由政府主導的省級非營利性
藥品集中招標平臺在31個省(區、市)廣泛建立,以省為單位、主要招生產
企業、量價掛鉤、招采合一、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管的基本藥物
招標采購機制逐步建立和推廣。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5個省份出臺了新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文件。其中,安徽、山東、四川、黑龍江等13個省份完成了新一輪采購,江蘇等7個省份正在開展采購工作。
三是群眾基層就醫負擔切實減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基層群眾切實得到實惠,主要體現為“一降一升”。“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和省級集中采購后,基本藥物在基層的銷售價格較制度實施前明顯下降。有關統計數據顯示,今年6月底,基本藥物在基層的銷售價格較制度實施前平均下降約25%。“一升”主要是指醫保報銷比例明顯上升。基本藥物使用和報銷政策逐步落實到位,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已經達到60%以上,部分統籌地區提高到70%。超過90%的統籌地區開展了門診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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