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2/3/8 0:00:00 來源:
未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精神,近日,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下發《關于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部署開展相關工作,切實幫助解決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的醫療困難。
據了解,從2012年開始,各省(區、市)將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開展試點的地方將根據當地城鄉醫療救助基金規模、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合理制訂實施方案,逐步擴大和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救助病種和救助水平。通過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救助方案,探索符合實際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辦法,推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的開展。
根據《意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是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難以自付醫療費用且家庭貧困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制訂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病種將先從醫療費用高、社會影響大的病種起步,并隨基金總量的增加,穩步推進,逐步擴大病種范圍。優先將
兒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
心臟病、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重度精神
疾病等病種納入救助范圍。各省(區、市)將根據試點病種的臨床路徑等
標準化診療方案,測算并限定相應病種的合理診療費用,探索實行按病種確定救助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向救助對象提供低成本的醫療服務。
另據介紹,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主要幫助解決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仍然難以負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同時兼顧門診醫療費用。城鄉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可通過降低或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提高救助封頂線和救助比例等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此外,重特大疾病患者應當在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診治。醫療救助經辦機構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和相關保障制度信息管理平臺,為救助對象提供“一站式”服務,方便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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