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選擇在北京發貨是因為北京畢竟是首都,可信度比較高,在北京發出去的貨買藥的患者容易相信,可以說北京兩個字就是個品牌。”
假藥販子我們打的就是北京牌
在曾令芳之后,曾文芳出現了。曾文芳整合了制假藥的資源,設立了天順天利商貿有限公司,一下子就讓北京制假藥行業提升了一個層次,制假藥的流程分工更細,效率更高,業務更廣,組織更嚴密。
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間,犯罪嫌疑人曾文芳伙同彭擁軍等人,為生產、銷售假藥而合資成立北京天順天利商貿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區等處雇用他人非法生產各類假藥,并通過多家快遞公司向患者郵寄發貨。該制售假藥案共涉12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共計57人,涉案金額達3900余萬元,罪名分別涉及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卷宗190余冊。這起假藥案是北京市檢察院掛牌督辦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第一案。
2010年7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一事主在本區購買某品牌降糖膠囊,經北京市藥監局鑒定后認定為假藥,警方經初步偵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此案引起了北京市公安局和藥監局高度重視,迅速抽掉精干力量共同組成“7·16”聯合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
在“7·16”特大制售假藥案中,湖北省天門市是重災區。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5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7人來自天門,他們大多是親戚、同鄉互相引薦投入到這一行里來的。
每個行業都有領頭羊,假藥行業也不例外。曾文芳就是他們這群在京城從事“特殊工作”老鄉的頭頭。他通過天順天利公司將各窩點串聯起來,把各窩點生產的假藥統一收集,再通過快遞公司送貨并代收貨款。各窩點在天順天利公司都不會出現名字,取而代之的是編制的特定代碼,窩點之間也互相不認識,稱得上是一個嚴密高效的組織。
開夫妻店邊學邊賣
楊德仿是這個龐大制假販假組織中的一顆“小棋子”,但他的經歷卻是該案中大多數制假藥散戶們的一個典型。
2009年6月,在同鄉指引下,楊德仿帶著妻子來到北京“
創業”。其實他們所謂的“創業”,就是賣假藥,這在楊德仿家鄉幾乎是盡人皆知的事情。“我們那邊的人都知道”,楊德仿說。
剛開始楊德仿是跟著師父學,慢慢地他掌握了一些行業的竅門。在出師后,他就開起了夫妻店。楊德仿負責進假藥,網上宣傳,與客戶談判,找快遞公司,他的妻子幫忙包裝。
楊德仿賣的是“消銀潔膚丸”、“美華癬康寧”之類和皮膚病相關的假藥。他從別人手中進來的藥都是半成品,上家在給假藥的同時,還會給說明書、標簽之類的配套產品,而這之后需要楊德仿自己去貼標簽,還要自己給包裝封口。
為進行隱蔽生產,楊德仿把小作坊放在了居民區里。夫妻倆在北京石景山區七星園租了房,就在出租房內對半成品藥進行后期加工。
做好了假藥,下一步就是賣。要賣就得廣而告之,楊德仿于是找到了一家廣告公司給他在網上做廣告。楊德仿在廣告上留的
醫院名稱是航空航天醫院。其實這是他隨便想出來的名字,只是覺得名頭夠響亮,而他自己并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這樣一家醫院。
為了顯得真實,楊德仿在互聯網上同時留下了四個北京市話號碼,其實四個都是小靈通號碼。楊德仿通過設置,把四個小靈通號碼都呼叫轉移到了他的手機上。只要有電話打來,楊德仿就冒充是航空航天醫院皮膚科的大夫,像模像樣地給患者分析病情,解答醫療問題。“你這個病在醫學上很常見,目前醫療手段可以做到讓你痊愈。吃我們醫院特制的xx藥,每12瓶為一個療程,建議你最少服用三個療程。”可笑的是他之前從沒行過醫,也沒有任何有關皮膚病的醫療知識,他用來騙患者的話都是從皮膚病專業網站上查到的,現學現賣。
如果有人上當購買,需要楊德仿發貨,他就通過QQ把患者信息發給天順天利公司,公司就會派人來把包裹收走。在這一過程中,天順天利公司要收到貨款的10%到15%,算作組織辛苦費。
至于為什么一定要通過天順天利公司發貨,楊德仿說出了其中的原因:“干我們這行的都是老鄉,大家干的哪個別的老鄉也都知道。剛開始我是自己干,后來天順天利公司就找上門了,希望我的貨統一通過天順天利公司發走。他們做得大,又是老鄉,我也就同意了。”
在楊德仿的記憶里,賣假藥發出去的貨發到了全國各地,幾乎各個省份都有,但唯獨沒有發到北京的。因為他們擔心如果北京人買到了假藥,會很容易找上門來,所以就把北京的用戶都屏蔽掉了。
從業兩年,楊德仿具體向多少人賣假藥,賣了多少次他自己也記不清了。從一開始他就知道賣的是假藥,因為他賣的藥既沒有批號,也沒有正規生產廠家。但為了掙錢,他還是說服了自己,“治不了病,但也肯定吃不壞人”。
家庭作坊家族經營
楊德仿代表了一大批天順天利公司勢力范圍內的散戶,而這個像港片中幫會一樣的組織又是如何統一假藥“天下”,并達到上千萬的銷售額的呢?
這還要從最初的家族作坊說起。
彭擁軍算是天門人最早在北京“創業”的,具體做了多少年連他自己也記不清了。也許是覺得太辛苦,自2009年9月起,彭擁軍開始漸漸淡出了這個圈子,只保留了天順天利公司的部分股份。
在彭擁軍之后一度做大的是曾令芳。2008年5月,曾令芳到北京找工作,遇到了制假藥的老鄉彭擁軍,就給他打工。
2009年9月,彭擁軍不想再干的時候,就把手上的東西,包括廠房、設備等,都轉給了曾令芳。曾令芳為了擴大生產,花了近萬元從全國各地購買了粉碎機、壓板機、拋光機、噴碼打印機等設備。
規模擴大了,下一步就是招人,曾令芳首先想到了親戚。妻子陽引貴、大姐曾騰英、弟弟曾記芳、女婿余榮龍陸續被他召喚來幫忙。每個月曾令芳會給其他幾個人發工資,每人發1500元錢左右。
曾令芳通過給彭擁軍打工,摸到了不少門道。制假藥所需要的各種材料,曾令芳都能找到渠道進貨。在曾令芳的聯系人中,制造假藥用的西藥片、中藥粉都來自一個姓郭的河北人。雙方聯系只通過電話,姓郭的叫什么,曾令芳也不知道,于是他在手機里就存了個“郭送粉”的名字。同樣的,膠囊皮由一個姓趙的浙江人發貨,電話里就存了個“趙進殼”,膠囊皮的價格是11萬粒420元錢。制造假藥用的瓶子是從“徐進瓶”處進貨,每個0.19元B0.6元不等,曾令芳每次要進15000個左右。
從2009年起開始單干,曾令芳就覺得直接找患者購買量小還麻煩,于是就只向熟人批量銷售,按照對方要求的品種和數量生產,生產完了以后就把藥拿到約好的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全都是現金交易。
曾令芳一伙主要制造治療高血糖、高血壓、皮膚病的假藥。把原材料買回來之后,先由曾令芳按照下家提供的配方配藥,如治糖尿病的藥配的是格列苯脲100瓶、苯乙雙胍100瓶、鹽酸二甲雙胍片20瓶、中藥粉5到8斤,能做出40至60個療程的藥,也就是330瓶到500瓶左右。
配完藥以后是機器磨粉,然后攪拌,攪勻了以后灌裝膠囊。灌裝后要給膠囊拋光,曾令芳本來是有一臺拋光機的,但是并不好用,于是他就和曾記芳一起把膠囊放在毛毯里抖,抖完了以后膠囊也能變得光滑。在這樣拋光后,他們再裝瓶封口。
這一時期的組織還處于家庭作坊家族經營階段,規模、金額均無法趕上之后的公司化管理階段。在曾令芳之后,曾文芳出現了。曾文芳整合了制假藥的資源,設立了天順天利商貿有限公司,一下子就讓北京制假藥行業提升了一個層次,制假藥的流程分工更細,效率更高,業務更廣,組織更嚴密。
營銷發貨有專門公司
曾文芳于2009年3月來到北京,當時彭擁軍正在北京豐臺區制假藥,曾文芳來了之后只是給他開車,做一些進貨、給客戶送假藥等跑腿的活兒。
到2009年8月,彭擁軍逐漸淡出這行的時候,曾文芳和侄子彭俊華一起商量覺得做快遞業務更能掙錢,于是就籌劃開一個物流公司。但是他們手頭上沒有客戶也沒什么資金,于是他們想到了彭擁軍等一直在北京賣假藥的老鄉、親戚。
一番交流之后,彭擁軍他們也覺得可以做,于是天順天利公司就這樣成立了。2009年9月公司注冊,股東有曾文芳、彭俊華、豐俊鵬、彭佳(彭擁軍之子)、曾令芳、廖超然、狄雪蓮(曾文芳之妻)。
公司成立起來之后,曾文芳就風風火火地把業務做了起來。第一步,他聯絡了所有認識的在北京的制假藥的同行,讓他們由天順天利公司統一代為管理發貨。公司給各散戶的許諾是:讓他們的銷售看上去更可信,銷量也會加倍。經過一段時間,大部分天門的老鄉都被鼓動加入了天順天利這個聯盟。曾文芳終于實現了統一假藥“天下”的夢想。
公司剛開始運轉的時候,在行里名氣還不大,每天也就幾件貨。但是到2010年案發的時候,每天就有幾百件貨從公司流出。甚至許多北京周邊的散戶都找到他們,先把貨給他們,再由他們從北京發出。曾文芳供述時道出了其中的原因:“都選擇在北京發貨是因為北京畢竟是首都,可信度比較高,在北京發出去的貨買藥的患者容易相信,可以說北京兩個字就是個品牌。”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短短兩年,天順天利公司委托快遞公司銷售貨物所得貨款就超過人民幣3900余萬元。
在整合了制假散戶資源后,天順天利公司和郵局以及一些速遞公司簽訂了代收貨款業務。當賣假藥的散戶成功釣到患者后,會和天順天利公司聯系,然后公司的兩位司機就會開車上門取貨。散戶同時把患者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和代收貨款的金額通過QQ傳給天順天利公司的彭俊華,彭俊華把信息打印出來后粘貼在貨箱上,再由速遞公司上門取貨。患者收到
藥品付款后,速遞公司會把錢打進天順天利公司的賬號,公司再把錢打給廣大散戶們。
在這個流程中,天順天利公司會收取散戶貨款的5%B15%作為返點,以此作為公司主要利潤。
天順天利公司的管理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保密,他們給每個制假藥的散戶都制定了一個固定的編號,根據編號進行日常的進貨、匯款等業務,真實姓名都不出現。散戶之間很少接觸,溝通只靠電話。
每個散戶所生產的假藥在天順天利公司也都有一個獨有的代碼。例如北京良鄉有一個姓魯的散戶,所賣的假藥代碼256、258、268、266(這四個代碼賬目內金額共計769萬元)。
2010年10月,曾文芳和豐俊鵬又另外注冊了一個頌康福科技有限公司,目的就是把天順天利公司停掉,把里面的所有業務轉過來,因為曾文芳認為,“我們這種公司不能長期使用一個名字,容易出事,換個名字再干,其實業務是一樣”。
經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7·16”案件中涉及到的近千種藥品均按假藥論處,對人身健康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犯罪嫌疑人大多為初中或小學文化,沒有任何醫療工作經驗,在配藥時,犯罪嫌疑人將各種藥物粉末隨意搭配,危害性較大。
然而,由于流毒時間長,加之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較大力度的廣告攻勢,如在《黑龍江日報》、《河南日報》、《益壽文摘》、《遼寧老年報》等省級主流、專業報刊投入大筆廣告費發布廣告等,許多患者沒能及時察覺,甚至在案發后,還不斷有患者打來電話詢問藥品信息,還有一些老客戶表示“療效很好,希望能繼續購買”。
日前,石景山區法院已對本案中20多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楊德仿夫婦、彭擁軍、曾令芳夫婦、曾文芳夫婦等人已于2011年12月2日被石景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石景山區法院將于近日開庭審理。對于石景山區檢察院已提起公訴的另外30多名被告人,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對于這次案件為何能達到如此規模,大批量假藥如何能平安生產這么多年而沒有被查處,辦案檢察官認為: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對藥品的行政執法多停留在對藥品經營、流通證照的審批層面,對假藥違法行為的監管難以顧及。具體來說,一是職能部門對藥品原材料及
醫藥器械在市場上的流通監管不力,使得被告人能輕易獲得制藥材料及封口機等制藥器械,為被告人制造假藥提供了便利;二是網絡監管不力,任由假藥廣告在網上泛濫,為假藥流通提供了便利。三是快遞等物流
企業對所承運物品審查不嚴也讓銷售假藥者鉆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