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2/6/6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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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醫療保險制度健全,醫保覆蓋率100%。徜徉在法國各地的城市街道,給人印象深刻的是藥店無處不在,甚至一條街上就有幾家藥店。但近年來法國政府常常感到醫保支出日益龐大,財政難以為繼。為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增長,多年來政府在藥品定價方面采取了積極干預的政策。目前列入國家醫保報銷目錄的藥品中,95%由政府定價,約占藥品銷售總額的80%。
法國實施家庭醫生制度,每個公民都需登記一位醫生,如需進行進一步治療,應由家庭醫生介紹到相應醫院。與國內醫藥管理模式不同的是,法國醫院只負責開處方,患者持處方到藥店購藥。這種醫、藥分開管理的方式從很大程度上杜絕了國內醫、藥不分家帶來的種種弊端。法國的醫療支出約站GDP總量的11%,其中政府部門負擔79.9%,私人保險補助占12%,個人自費約占8%。醫療保險費用約半數來自工資,其余36%來自稅收,政府補貼6.4%,其余部分占7.6%。
法國的藥品管理制度十分嚴格,定價過程分工明確,透明度高,政府與專家結合,具有較高的科學性與公平性。具體來說,法國最高衛生委員會下屬的透明委員會及保健品經濟委員會負責管理藥品的定價。透明委員會由來自衛生部及社會保障部、疾病基金會和臨床醫學領域的專家組成,負責對藥品應用價值與經濟價值進行評估,并依此確定藥品是否應予以報銷及報銷比例。此外,透明委員會還對藥物使用規范提出建議,如特定的適應癥、使用對象、有資格的處方醫生及使用條件等。委員會還要求藥廠在藥品上市后進行臨床跟蹤,每五年重新評估。
透明委員會在對藥品進行評估過程中,將藥品分為五類不同的報銷比例:可用于治療重大疾病或目前尚不能進行有效治療、但療效優于同類產品的藥品,報銷比例為65%至100%;用于重大疾病且有一定價值、但價值有限的藥品,報銷比例為35%至65%;治療普通常見病、且明顯優于可替代品的藥品,報銷15%至35%;用于普通常見病、與可替代品相比有一定價值的藥品,報銷15%以下;應用價值低,且不優于同類產品的藥品,不予報銷。
保健品經濟委員會也由各方代表組成,根據透明委員會對藥品價值評估的結果與價格建議,與藥廠進行價格談判,協商零售價與報銷比例,并與廠家簽署相關協議。保健品委員會與企業的定價談判為6個月至一年。談判期間新藥不得上市。藥品一經定價,其價格協議及報銷的有效期為4年。一般來看,藥品價格調整后一般降價1%至2%。截至目前,法國的處方藥約為6000余種。
法國在藥品定價中注意鼓勵廠家的技術創新,對專利藥、非專利藥或仿制藥在定價時均有政策傾斜。同類藥品價格卻不盡相同。先入市的專利藥價格最高,仿制的同類藥價格要低30%,再后仿制的價格更低。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原創廠家的積極性,避免了國內藥廠爭相仿制受市場歡迎藥品帶來的一系列負面問題。此外,法國政府為避免醫生亂開藥,出臺了《良好醫療規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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