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步將罕見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藥納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人民網網友:現在還是有好多藥物沒納入醫保,罕見病患者昂貴的醫療費用一直牽動人心。比如癌癥病人的化療費用和藥物。國家能否將一些高價藥納入報銷目錄,從而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網友“清源” IP:221.102.18.★)
人社部回應: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是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設計的,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主體層次,其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密切相關。總體來看,現階段我國醫保的總體籌資還比較有限,只能重點保障符合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等條件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費用的支付。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家通過制定醫保藥品目錄明確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范圍。現行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年版)》由西藥、中成藥(含民族藥)和中藥飲片三個部分組成,共收載藥品2196種,基本涵蓋了臨床常用藥品。目錄西藥和中成藥部分又分甲乙兩類,其中甲類藥品為每個最小分類下臨床治療首選的代表性藥物,一般價格較低;乙類藥品為可供臨床根據個體差異選擇使用的藥物,包括了部分價格較高的藥品。各地根據實際可以對乙類藥品適當調整,增加和減少的品種數之和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乙類目錄”藥品總數的15%。從這幾年實踐情況看,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在各地普遍執行使用,基本能夠滿足臨床及參保人員用藥需求,同時促進了醫療機構及醫師用藥行為規范,確保了參保人員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
當前醫療技術水平日新月異,醫保藥品目錄確實未能涵蓋所有腫瘤和罕見病的治療藥物。為此,國家規定,對特殊疾病治療所必需的目錄外藥品,統籌地區要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制度并明確相應的審核管理辦法。如確屬治療必需,定點醫療機構可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此外,對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以外的費用,還可以通過各種補充保險及商業保險來解決。
下一步,隨著醫療保險籌資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對新藥特藥的安全有效性的認可度進一步提高,逐步將罕見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藥納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二、三措施解決醫院對參保人員多開藥、開貴藥問題
人民網網友:去醫院看病時,醫生都會問是否參加醫保。如果有醫保就要額外多開藥、開貴藥。這樣一算用醫保還不如不用醫保省錢呢。本來是國家為了百姓著想,幫助老百姓在醫療上省費用,可這樣一來,算來算去國家補的錢最終還是讓醫院給得了。希望在推進醫療體制改革的時候專門就醫院對參保人員多開藥、開貴藥的問題進行研究解決。(匿名網友 IP:221.206.130.★)
人社部回應:近年來,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持續提高,2011年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達到75%,居民醫保在二級以下醫療機構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也接近70%。但許多群眾感覺自己負擔的醫療費用卻沒有明顯減少,其重要原因就是快速上漲的醫療費用抵消了醫保支付水平提高帶來的效果。當然,從國際情況看,醫療總費用快速攀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不可否認,也確實存在部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過度治療的問題。為此,我們立足職能職責重點作了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推進付費方式改革。鼓勵地方推行總額控制下的按人頭、按病種等付費方式,取代原有按項目為主的付費方式,使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通過主動控制醫療成本、節約醫療資源獲得更多的收入,發揮他們自身開展合理醫療的積極性。
二是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一方面,在傳統的次均費用、住院天數等指標控制和處方審核的基礎上,利用網絡等信息化手段開展實時監控。目前,國家正在研發統一的醫保實時監控系統。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細化協議管理,探索建立定點醫療機構醫師庫,將管理由醫療機構延伸到醫師。
三是加強部門合作。衛生行政部門是醫療機構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的監管。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有效監控依賴于臨床路徑、診療指南、出入院標準等技術標準的建立和完善。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積極配合衛生等相關部門,加強在技術標準建立、違規醫療行為通報、違規行為處罰等方面的協作,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