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了《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將發展健康技術在內的創新產業列入重點戰略任務。這是繼今年3月發布《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助力醫藥產業創新升級后的又一重要舉措。
發展創新藥這兩年來愈發受到重視。2015年8月,國家食藥監總局下發的《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給予創新藥多項審評便利。
不過,目前創新藥發展還存在不少障礙。新藥審評周期過長已飽受業界詬病。天士力董事長閆希軍曾感慨稱,“新藥審批要10年,新藥進去審,出來是老 藥”。同時,企業耗盡千金開發出一款新藥,當然希望能帶來利潤,但前提得有市場。目前來看,創新藥在醫藥市場推廣中有不少困難。在當前的招標體制下,誰的 價格低誰就中標,價格競爭之慘烈。原研藥、單獨定價藥品優勢不再。
醫院占據八成的藥品銷售市場,藥品進入醫院之前得先過省級招標,再經醫院藥事委員會審批。在地方招標環節,一些不合理的招標制度把許多創新藥擋在門 外。同時,各省的招標過程較慢,且不定期,最長的為5年一次。這就意味著,在此期間上市的創新藥,很難在這些地方進醫院銷售。由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招標的 初衷是通過市場競爭,讓患者選購質優價廉的藥品,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出現了“唯低價是取”的趨向,價格稍高的創新藥常常被擋在招標門外。
創新藥中標并不意味著就能在醫院銷售,必須要經過醫院藥事委員會的審批。而藥事委員會的審批和藥品招標一樣,新藥審批周期沒有統一規定,有的醫院藥 事委員會半年才開一次會,有的兩三年才開一次。與此同時,由于藥事委員會的成員水平不一,很多醫生對我國新研發的靶向藥物等了解不多,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 了新藥進入醫院。
最后是醫保關。創新藥只有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才能被更多患者選用。現有國家醫保目錄每4-5年才更新一次,期間上市的創新藥只有等醫保目錄更新時才 能被納入,運氣不好的一等就要四五年。此外,現行醫保目錄內的藥品都是按比例報銷,這就導致原本價格差距大的同類品種自付部分相差無幾,可能促使醫生和患 者選用價格更貴的進口藥。這也讓國產創新藥難有用武之地。
數據顯示,有30%的創新藥在上市兩年后仍不能進入任何一個省份銷售;能進入1-5個省份銷售的創新藥,僅占獲批總數的25%;能進入15個省銷售的不到20%。特別是上市第一年,有超過半數的創新藥無法進入任何一個省銷售。
由于進入醫療市場障礙重重,研發企業費盡千辛萬苦研發的創新藥難以及時滿足臨床需求,甚至把新藥熬成了舊藥、老藥。同時,市場準入難也嚴重阻礙了研 發企業的創新積極性。創新藥的專利保護期只有20年,但研發和審批過程就耗去了12-15年,加上市場準入曠日持久,等到企業獲利時專利保護也快到期了, 嚴重制約了其持續創新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