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3/25 0:00:00 來源:
未知
國稅總局相關人士日前透露,人大代表提出的5000元個稅免征額不大可能,最終將提高至2500元或3000元。此外原來9級累進稅率降低到5級,最高稅率由45%降到40%。據悉方案將于3月底再次上報國務院。(見3月22日《第一財經日報》)
“2500元或3000元”,這樣一個個稅起征點調整方案,恐怕會令此前那些建議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的人士感到失望。我們知道,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們提議,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
平心而論,如果“2500元或3000元”確實是個稅起征點的最終調整結果,確實是有點低。數據顯示,2010年第一季度全國城鎮在崗職工月均工資已達到2754元,如果工資增速能保持10%以上,那么,目前全國職工月均工資將超過3000元。這意味著,“2500元或3000元”僅是一個小于或等于平均工資的標準——個稅起征點甚至不能有效超過平均工資,還可能向平均工資以下的人征稅,其收入調節作用就可能難以發揮。
雖然如此,對于此輪個稅調整,最值得關注的并不是個稅起征點究竟提高到多少。一方面,就個稅調整改革的具體內容來說,“起征點”實際上只是其中的一個問題——既非全部問題,也非最重要的問題,在這之外,還有許多同樣攸關個稅調節收入分配功能充分發揮的重要問題,如稅率調整的問題,將分類征收改為綜合征收,將征稅對象由個人擴展到整個家庭的問題等。另一方面,相比較于“起征點定為3000元還是5000元”這一具體“調多少”的問題,個稅究竟應該依照什么樣的程序來調整,即“怎么調”的程序性問題,則更為關鍵。
具體來看,這種“怎么調”的程序性問題,至少包括以下這樣一些內容。首先,個稅的調整改革究竟應該由誰來主導推動?是國家立法機關、還是稅務局這類行政機關?其次,在個稅的調整改革過程中,面對各種建議爭議,是否應該提供一個更加透明公開、可以展開充分博弈的平臺和渠道?
但從現有信息來看,在此次個稅調整修正中,上述這些“怎么調”的程序性問題,解決得并不盡如人意。一方面,個稅調整修正的過程仍然主要是在由行政部門主導推動,另一方面,諸如“起征點5000元”這樣的建議,將以什么樣的途徑方式對個稅調整方案構成影響,乃至是否能夠構成影響,目前我們也無從得知。
在稅收立法中,“怎么調”的民主法治程序是“皮”,“調多少”只是“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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