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2/7/19 13:28:10 來源:
未知
2012年,跨國公司的一批專利藥都將到期,而從今年起到2015年,每年專利到期藥物數量分別是111個、120個、132個和122個,這一現象被形象地稱為“專利懸崖”。預計到2015年,全球將有年銷售額約500億至600億美元的生物專利藥到期,為生物仿制藥提供了巨大發展空間。

中國原研藥市場與國際市場相比存在很大不足,仿制藥市場機遇對于國內制藥業來說是一次很好的練兵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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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巨大的仿制藥市場,歐美日韓等國家已相繼出臺政策,以鼓勵相關生物仿制藥產業快速發展,然而在這其中,印度仿制藥市場的發展是最為迅速,規模最為龐大,也是最為成功的。印度從中國進口原料藥,然后制成制劑賣到美國,這和印度的政策體系扶持有著很大的關系。
1996年,TRIPS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協議(草案)》)開始對WTO成員國生效后,印度為了在知識產權領域和WTO要求的國際規范一致,也在1999年、2002年分別修訂了專利法。直到2005年WTO過渡期結束,印度才根據WTO規則,把藥品成分納入申請專利的范圍。此前很長一段時期,印度專利法只為藥物的制作方法提供專利,藥物成分則不給予專利——正是這段特殊時期,印度在法律上為本土醫藥企業大規模仿制專利藥開了“綠燈”。
與此同時,印度側重與國際巨頭合作占領市場,比如為了在大量抗糖尿病藥物失去專利保護時控制16億美元的胰島素市場,印度班加羅爾的博樅公司與輝瑞公司合作,生產的胰島素模擬產品(重組人胰島素、甘精胰島素、門冬胰島素和賴脯胰島素)已經在印度上市。
注重仿制藥市場建設,并且與國際制藥企業巨頭有更密切的合作,使得印度制藥市場從原料藥出口轉型為新興仿制藥大國。
然而,與印度風生水起的制藥產業相比,中國的制藥企業在仿制藥市場的發展并不成功,一些制藥企業被禁錮在“專利法案”中,一些企業受限于仿制藥質量一致性評價中——可以說,國內做好準備,找準市場的制藥企業實在是少之又少。
和一些國際制藥企業巨頭研發的具有十余年“黃金期”的“重磅炸彈”專利藥相比,仿制藥行業盡管沒有數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潤,但依靠薄利多銷也能將利潤鎖定在10%——20%之間。對企業來說,生產仿制藥雖然技術門檻較低,短期就能有經濟收益。
針對未來將會出現的“專利懸崖”,國內部分醫藥行業人士認為,把握住此次仿制藥浪潮是國內制藥企業發展的一次好機會,但比起仿制,更重要的是實現“仿中有創”。
實際證明,如果國內制藥企業只針對國際制藥企業巨頭的專利藥進行仿制的話,那么當國際制藥企業進行改動或者在產業洗牌的過程中,很容易被淘汰。
對跨國企業來說,保護專利的更有效措施,就是在一種專利藥的“黃金期”結束后,通過配方升級,申請新的專利,并同時公布前一版本藥品的副作用信息。一種藥品的專利保護期通常在20年左右,經過最初10年投入市場的黃金期,通常情況下,藥品的副作用也會慢慢顯現。例如,從前兩年開始,格列衛的副作用就開始陸續被公布,包括它可能對患者心臟和骨骼形成負面影響等。
目前國內所提出的“制藥一致性”內容中,部分制藥人士也提出了異議。“不是所有的原研產品就是最好的,應允許企業改進、創新。為仿而仿,只能誘導企業從仿標準的極端走向仿配方、工藝參數一致的極端。”
國內市場中,仿制藥市場與原研藥市場的價差極大,并且我國仿制藥產品由于產品質量較差、改良性少等缺陷,偏離了國際仿制藥市場的價格標準,只有通過“仿中有創”的改良性仿制,才能改變這一狀況,同時也有助于國產仿制藥打破原研藥的市場壟斷地位,與其形成有效競爭,并且有效降低藥價、減少醫療支出。
國內制藥企業通過走破譯對方專利的“合法捷徑”的方法,并不能長久的進行下去,只有解決根本問題,才能夠為中國仿制藥行業找到一條出路。盡管我國在生物醫藥行業落后得太多,但通過“仿中有創”這一模式,必將逐漸改變我國低投入的藥物研發產業,并逐漸為生物醫藥的研發提供良好的技術基礎及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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