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本藥物公開招標采購采用“雙信封”制:投標人先中經濟技術標入圍,然后再開商務標“最低價”中標。“最低價中標原則,導致個別通過技術標評審的企業,在商務標評審階段,拼命壓低藥價,搞惡意競爭。
◆最低價中標,個別企業拼命壓低藥價,搞惡意競爭。
◆生產基本藥物出現虧損,比重有多大?
◆部分省市已經開始對基本藥物招投標制度進行改革
背景
2011年開始,我省實施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制度,采取最低價中標原則,個別藥企在投標中故意壓低價格,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
現象“最低價中標”,惡意競爭怎么辦?
目前,隨著生產成本的上升,部分基本藥物的價格已經接近利潤盈虧平衡點。但藥企是否出現整體虧損,人們仍然存疑。專家認為,在基本藥物供應方面,應該實行更加靈活的政策,而不是將此單純地推給追求利潤的企業。
目前,基本藥物公開招標采購采用“雙信封”制:投標人先中經濟技術標入圍,然后再開商務標“最低價”中標。經濟技術標書主要考察企業生產規模、配送能力、銷售額等指標。只有經濟技術標書評審合格的企業才能進入商務標書評審,商務標書評審實行網上遠程開標,由價格最低者中標。
“最低價中標原則,導致個別通過技術標評審的企業,在商務標評審階段,拼命壓低藥價,搞惡意競爭。”省內某大型藥企市場總監張偉(化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一種藥品社會平均生產成本在1元左右,有些惡意競爭企業就會按照0.7元的價格競標,結果導致自己壟斷了市場,其他企業無法進入。”
惡意中標之后,藥企的通常做法是,要么縮減中標產品的供應量,要么降低藥劑實際的含藥量,以減少企業因供應基本藥物所帶來的損失。這使得基層醫療單位的基本藥物供應,始終處于緊張的狀態。
“每次聯系配送企業,要求其提供藥品,得到的答復不是生產企業停產,就是藥品不賣給基層醫療單位。常用的廉價藥和小眾藥品,都無法實現足量供應。”某縣衛生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有的品規是剛供了兩三個月就開始斷貨,電話要貨時有時無,不能保證足量供應。
在藥材原料上做文章,也是藥企的另一種生存之道。由于西藥中的含藥量是一個區間值,只要藥企降低藥劑含藥量沒有超過這個區間,藥品仍然合格。部分企業看到其中的空間,將有效成份含量壓到最低域值,甚至在藥材選擇上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