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素史克(GSK)涉嫌經濟犯罪遭北京、上海、長沙等多個地方公安機關調查一案,近日正在全行業進一步發酵。
7月2日,外電消息指中國警方已拘捕GSK部分員工,另外業內再傳有2家跨國藥企被查。
GSK相關負責人則稱無法回應是否有員工被捕一事,公司正在配合政府部門的調查,但目前尚無需要披露進一步的消息。隨著遭調查范圍的擴大,各方已開始將關注點轉移至跨國藥企在華涉嫌行賄事件層出不窮的原因。有法律界人士則指,對跨國藥企在華商業賄賂問題處罰力度不夠或是原因之一。
GSK被指案情復雜
6月28日,長沙警方透過“長沙警事”官微的消息,令GSK此前被傳的在華行賄問題進一步被放大。
依照長沙警方的說法,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有關高管人員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長沙市公安機關調查。不過,GSK中國區隨后向南都記者披露,公司一切工作照常進行。GSK公關部一位負責人確認,6月27日有相關政府部門人員到訪了公司在北京和上海的辦公室,但“并不清楚他們來訪的目的”。
7月1日,長沙市公安局已向媒體表示,該案情況比較復雜,GSK有關人員涉嫌經濟犯罪“正在配合接受調查”。7月2日更有外電指“中國警方已拘捕GSK部分員工”。
藥企在華行賄并非個案
依照此前《華爾街日報》的報道,GSK在今年年初就已收到了匿名舉報信。據舉報人指控,從2004年到2010年,中國銷售人員大范圍賄賂醫生,以開具該公司產品的藥方,而且某些情況下所開的藥被用于了非獲批病癥(即被明令禁止的“超適應證推廣”)。
不過,在北京、上海、長沙三地警方展開調查前2周,GSK還公開指出,經過四個月的調查,公司并未發現其在中國的業務有任何腐敗或是行賄的證據。GSK方面的發言人表示,贊助相關人士參加學術會議并不是不恰當的行為,GSK會遵照中方和美方的規定,不推廣未獲得臨床認證的藥物。同時,GSK也強調了跨國醫藥公司在中國的難處:“因為中國的醫保系統是由國家控制,因而有贊助和送禮的傳統和風氣”。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在GSK之前,強生、西門子、輝瑞、禮來等跨國藥企均曾卷入在華涉嫌行賄風波。而就在GSK出事后,業內又爆包括柯惠醫療等兩家跨國藥企亦已在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RDPAC)一位總監昨日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僅強調,RDPAC對會員企業在華的行為有嚴格的要求。
“事實上,我們對(GSK、柯惠)的事情了解的情況非常有限。GSK如果已經被司法調查,則問題或已經超出合規的范圍。”該總監說。
合規預計將成緊箍咒
受GSK問題的影響,多家總部在上海的跨國藥企已向南都記者表示,公司在華的合規問題被提高到了全所未有的高度。
歐盟商會北京總部法律工作小組主席RonanDiot在接受采訪時強調,現在就判定對GSK的調查是行業整頓浪潮的第一波還為時過早。但是總體來看,針對腐敗的整治行動在未來仍將呈現增加的趨勢。
不過,有醫藥行業人士則稱,現有市場機制和法制環境難以令跨國藥企“合規”行事。在“以藥補醫”的體制下,跨國公司動輒數百、上千甚至過萬的進口藥已成醫療機構尤其是三甲醫院創收的主要來源之一,而跨國藥企為了讓醫院和醫生協助銷售藥品,往往會以各種名目給后者好處。商務部統計,作為商業賄賂的藥品回扣,每年侵吞國家資產約7.72億元,約占醫藥行業全年稅收16%。
有不愿具名的本土藥企指,跨國藥企之所以在華頻現行賄事件,一是因為他們往往以“學術營銷”的名義搞臨床推廣,一旦出事,往往也不了了之。二是因為國家對跨國藥企在華涉嫌商業賄賂的處罰力度相比國外而言過輕。以此次被爆出高管涉嫌經濟犯罪的GSK為例,其去年7月就因“不當營銷”被美國FDA罰款30億美元。先靈葆雅、輝瑞和強生此前亦曾分別領到過5億美元、11億美元和23億美元的巨額罰單。而在那些被FDA點名涉嫌在華行賄或非法營銷的跨國企業,卻鮮見被國內工商或藥監部門開出罰單的個案。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8月7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披露,全球最大制藥企業輝瑞制藥(Pfizer)在包括中國在內的8個國家,向當地官員以及醫生和醫護人員等國有單位公職人員行賄。不過,中國相關部門對行賄方輝瑞的調查和處罰卻并未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