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領楊小姐,前不久因為重感冒后落下了流濃鼻涕的“后遺癥”,她到南京某三甲中醫院就診,醫生讓她做了一堆檢查,最后還讓她去做CT,“花了450元拍了張CT片子,結果什么也沒查出來,白白吃了一頓射線。” 楊小姐說,后來醫生又開了一大堆草藥,“我估計藥費得花上千元,因此我沒去取”。
一個頭痛腦熱的小毛病,到醫院被要求做各種檢查、買回一堆藥,有這種經歷的人不在少數。這種現象長期以來飽受人們詬病。因為目前不論在哪級醫院,藥品收入都是醫院收入的“重頭戲”。國家衛計委2015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患者門診藥費占到醫療總費用的48.3%,住院藥費占36.9%。而在歐美發達國家,這兩個數據都不超過10%,因為醫院、醫生的收入主要靠技術,而不是靠向病人“賣”藥。不久前央視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藥價》調查報道揭示,醫藥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藥品價格的10%,而醫生收的回扣竟高達藥品價格的30%~40%。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將記入個人信用記錄。《意見》出臺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許多人認為此政策將“砸”醫藥代表的“飯碗”,有助于降低藥價、讓百姓用上便宜藥。
一位三甲醫院的外科醫生告訴記者,藥品是人命關天的特殊商品,在歐美發達國家也有類似的醫藥代表,不過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向醫生介紹某種藥品的功能作用,指導醫生合理用藥,從而減少藥品對病人可能造成的毒副反應,而不是推銷藥品。
雖然許多醫院的科室門口掛著“不準醫藥代表進入”之類的牌子,但記者在南京幾家大醫院內還是能經常看到醫藥代表的身影。有的藥企在一家醫院投入的醫藥代表就有10多個人,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督促”醫生使用本公司的藥。
南京鼓樓醫院心胸外科主任王東進教授告訴記者,因為國家規定藥品不能做廣告,對許多新藥醫生不熟悉,因此醫藥代表最初的職責是推介新藥的研發情況、藥理作用、臨床效果并提醒副作用等,服務患者和醫生。此外,醫藥代表還經常組織、贊助一些學術會議,以提高醫療水平。這是醫藥代表積極的一面,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但隨著國內醫藥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同一種藥的生產企業達數百甚至上千家,同質化競爭激烈,于是醫藥代表的職責也逐漸“變味”,推介藥品的相關知識變成“副業”,而鼓勵、誘導醫生開藥變成“主業”。
一位醫生私下里告訴記者,他們其實對醫藥代表行為也挺反感的,但有些醫藥代表“能量”確實很大,能幫他們搞定孩子上學、論文發表、科研基金等,再加上他們善于打感情投資牌,久而久之,也就默認了醫藥代表們的行為。也有的醫生認為,即便他們不拿醫藥代表的“份子錢”,這部分利益也不會給患者,只會進了醫藥代表的腰包,不拿白不拿。
業內人士估計,目前全國的醫藥代表約有300萬之眾。他們常年游離于醫院、醫生、患者之間,誘導了大處方,對小病大治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
此次《意見》明確提出,食藥監部門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備案信息及時公開。
南京鼓樓醫院脊柱外科主任醫師錢邦平教授認為,國務院出臺的《意見》是件好事,這實質上是壓縮了醫藥代表的活動空間,讓他們真正做醫生治病救人的好幫手,斬斷醫生多開藥多拿好處的利益鏈,讓醫療回歸“治病救人”的本質屬性。
“目前許多醫藥代表都在觀望,也有少數人感覺今后日子不好過跳槽走人了。”江蘇一家知名藥企公共關系部經理告訴記者,研發一個新藥,平均需要10年時間、10億美元的投入,因此誰都想盡快收回成本、賺回利潤。過去企業之間競爭不完全憑產品質量,很大一部分是靠的醫藥代表公關能力,因此一般規模藥企聘用醫藥代表的人數約在二三千人,而大型藥企人數要上萬人。
“國家出臺這個政策,對藥企來說,既是壞事,更是好事。”該經理告訴記者,《意見》出臺后,對于那些比較“合規”經營的藥企可能影響不太大,而對那些產品優勢不明顯、無研發實力、主要靠醫藥代表公關創造效益的藥企可能影響非常大。對那些真正注重品牌、有研發實力的公司來說,他們渴望公平公開競爭。這樣做,有利于提高我國整體醫藥研發水平,能讓國人吃上質優、價廉的自主知識產權的藥品;還有利于凈化醫藥購銷領域的風氣、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用藥的合理化水平,減輕百姓的經濟負擔。 記者 仲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