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醫藥分開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一攬子推進各種配套改革,否則很難走出“剪不斷、理還亂”的格局。
《人民日報》/李紅梅
據報道,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珠江新城院區日前取消成人門診藥房,患者可持處方到院外指定藥店取藥,以后還將取消所有門診藥房。門診不設藥房,人們分散到社會上的藥店去取藥,無疑可以改善就醫體驗。
目前,我國已有1560多家城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今年所有城市公立醫院都要取消藥品加成。這意味著醫院將再也指望不上藥品加成收入,藥房成為成本中心,不再是利潤中心。
取消門診藥房只是邁了一步,但指望這一舉措讓藥價馬上下降、回扣不再存在,還為時過早。從我國現實來看,真正實現醫藥分開,起碼應具備四個條件:一是患者對處方使用有選擇權,不需在醫院指定藥房買藥;二是醫院有可替代的收入渠道;三是醫生靠診斷服務獲得合理收入,服務規范,沒有收取回扣的渠道;四是藥品定價合理,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可見,醫藥分開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一攬子推進各種配套改革,否則很難走出“剪不斷、理還亂”的格局,甚至可能會反復出現“按下葫蘆浮起瓢”的情況。
從根本上講,還是要推動醫藥行業回歸自身發展規律。首先,要讓醫療服務回歸合理水平。只有先調整好醫務人員的診察、手術、護理等服務價格,充分體現其勞務技術價值,使之成為醫院收入的大頭,才能給以藥補醫機制斷奶。其次,是加強對用藥過程的規范和監管。從行業準入到藥品調配,整個醫療服務流程都要符合臨床路徑規范,不能隨意多開藥、用貴藥。醫保支付要發揮好審核作用,同時,對藥品定價實行同質等效策略,并在市場中不斷采集低價,確保價廉質優,沒有送回扣的空間。最后,要讓患者來檢驗醫藥分開的效果,包括看病費用是否降低,抗生素的使用有沒有減少,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