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6/2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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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得悉,從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的半年時間內,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對美團進行5次行政處罰。從官網公示的處罰種類和依據看,美團的5次處罰都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即: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食品安全衛生的監管力度,尤其是隨著網絡訂餐平臺的興起,食品衛生問題層出不窮。比如此前媒體多次報道在美團訂餐吃出老鼠腿、老鼠頭等不潔物,甚至引發食物中毒事件。
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問題,2015年10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新增了對美團這樣的網絡訂餐平臺的監管辦法。
2016年8月初,新京報刊發對美團外賣的調查文章后,美團外賣曾做出回應,稱已經下線報道指出的涉事違規外賣餐廳,并立即對線上商家進行一輪集中排查。美團外賣首席食品安全官的回應稱,“對目前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流程進行檢查,加強內部監察,確保相關流程的執行到位”。
然而,一個月后, CCTV13新聞直播間再次曝光美團外賣,在央視記者的暗訪中,證照缺失、執照過期、登記地址與實際不符、黑作坊,這些問題依然存在于美團外賣的商家中。甚至在此后媒體的跟蹤報道中,有的外賣店竟然開在廁所里,衛生狀況令人震驚。
同樣,從2016年5月開始,食藥局共對美團進行5次公示處罰,其中有三次“尚未履行”,僅第一次處罰“已履行”,2017年處罰的第一單狀態為“正在履行”。
據上述法律人士透露,在官網中披露的處罰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處罰尚未披露。如此看來,國家已經加大了對美團等網絡訂餐平臺的監管力度和處罰力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和許可證審查,若發現其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監管部門;嚴重違法的,應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服務。
但從媒體和食藥監部門的監督來看,美團顯然尚未對全平臺的餐飲進行有效的監督,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在后期的處罰執行過程中,還需要進一步監督直到完全履行。而美團作為一家大型訂餐平臺,也有義務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讓“吃得更好”落實到每一個環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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